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通知称,为加强火灾防护工作,提高人员安全意识,严格控制易爆易燃物品的使用,决定自即日起禁止使用七氟丙烷。
据了解,七氟丙烷是一种氟利昂替代物,用于灭火、灭电弧和气体泄漏扑灭等场景。但该物质具有易燃、易爆、毒性强等危险特性,一旦泄漏,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破坏。
此外,七氟丙烷还存在长期慢性毒性风险,对人体呼吸系统、中枢神经系统等造成损害。严格禁止使用该物质,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强调,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使用七氟丙烷,并妥善处理现有存量。同时,也要加强对其他易爆易燃物品的管理,确保工作场所安全。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规定,共同建设安全生产环境。
扫一扫·免费设计·咨询
技术支持:搜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