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10788484
联系热线 李总:13711353119 周总:13710788484
首页
关于我们
产品中心
工程案例
新闻资讯
IG100氮气灭火
诚招城市合伙人
联系我们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 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
公司新闻
/
行业资讯
/
产品知识
/
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
时间:2022-03-24 浏览量:457
一、系统介绍。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作为灭火剂,根据保护区内可燃物种类,使二氧化碳浓度达到国家设计规范规定的灭火浓度,自动灭火。灭火系统是将二氧化碳气体储存在高压(15MPa)瓶中,成为灭火剂瓶组,根据保护区需要,结合灭火剂瓶组和输送管网,通过火灾报警控制装置,实现自动、手动或机械应急操作,在保护区喷洒灭火剂,实施灭火。
可形成单元独立系统(用灭火系统储存装置保护保护区或保护对象的灭火系统)或组合分配系统(用灭火系统储存装置保护两个以上保护区或保护对象的灭火系统)。
灭火系统一般为全淹没使用,有特殊需要时,可用于局部应用。
二、适用范围。
二氧化碳系统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GB50193-1999):
1)灭火前切断气源的可燃气体火灾;
2)可燃液体或可熔固体火灾(如石蜡、沥青等);
3)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固体深火灾(如棉毛、织物、纸张等);
4)电气引起的上述带电火灾。
二氧化碳灭火剂是气体灭火系统,无毒害,不破坏物质,是气体灭火系统产品中唯一以下场所:
1)图书、档案、艺术、文物等珍贵资料库;
2)变配电室、发电机房;
3)贵重仪器及重要设备;
4)煤粉仓、货仓、机械立体车库等;
5)计算机、通讯室。
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GB50193-1999):
1)硝化纤维、火药等含氧化剂的化学品火灾;
2)钾、钠、镁、钛、锆等活性金属火灾;
3)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三、安全警告。
1)由于二氧化碳对人体有窒息作用,应在有人工作的地方使用,以确保人员能够在系统延迟(30s)喷洒时间内顺利撤出;
2)在保护区门口立即启动灭火系统或在瓶组间进行应急操作灭火时,必须保证保护区内人员已撤出。
3)上述部位必须设置明显的危险标志,如:
A、防护区:危险!!听到现场警铃响,人员必须立即撤出;
b、在保护区门口设置紧急启动按钮:危险!!!确认保护区内无人,方可操作;
c、瓶组间:危险!!机械应急操作必须确认保护区内无人。
4)除上述安全警告外,相关安全措施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广州气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为设计院给排水专业设计师提供免费气体灭火、细水雾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共享、技术培训服务,为设计院给排水专业设计师提供方案设计、成本预算等一系列服务。
上一篇:
氮气灭火系统应用
下一篇:
柜式七氟丙烷灭水系统:高效、安全、环保的灭火利器
扫一扫·免费设计·咨询
广州气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电话:020-31145279 传真:020-31145279
网址:www.xiaofang8.com 企业QQ:2951282212
办公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万达广场B4栋2901-2902 / 2926-2967
工厂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草堂村农业公司路13号(气宇消防)
服务热线:13710788484(周总)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1-8090-088
周一至周五9:00-18:00
版权所有:广州气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粤ICP备17008734号
技术支持:搜浪网络
电话咨询
产品中心
工程案例
网站首页